孙旭权律师亲办案例
刚满2岁的孩子判给藏匿孩子的父亲?证据下的法庭
来源:孙旭权律师
发布时间:2021-01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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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诉讼,最常见的莫过于争财产、争抚养权…财产问题算是比较容易解决,但抚养权却是决定了一个孩子以后的生活及命运。这一切的决定权都掌握在法官手中,根据原告与被告提供的证据判决抚养权的归属。本案代理人:浙江伦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孙旭权律师团队。

前段时间经法院判决的一个案子,女方已是第二次起诉离婚,虽如愿解除婚姻关系,但没有得到自己竭力争取的抚养权。

男方与女方经人介绍相识,结婚后才发现双方在价值观、生活习惯等各方面都存在差异,双方婚姻关系也慢慢走向破裂。双方矛盾的激化是在孩子出生后,因为订婚后双方曾约定二人的第一个孩子跟随女方姓“陈”,但男方却瞒着女方骗走准生证及身份证给儿子办了出生证明,当然,孩子姓“郑”。在女方父亲质问男方的时候,男方竟对其岳父破口大骂,这一行为也彻底使女方心灰意冷。此后,男方事事针对女方,抢走孩子不让女方看望。而女方出于对孩子的疼爱,害怕争抢会吓到儿子,便没有强夺。男方将儿子藏起来,完全不顾儿子是否需要妈妈的照顾、需要母爱、需要母亲陪伴成长。很明显,他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女方作为母亲的权利。就算这样,法官还是以孩子已满2周岁且跟随男方生活的时间较长为由,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男方。

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果?因为证据。

女方可以提供的证据非常有限,只有结婚证、出生证明以及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判决书。其实这对女方是非常不利的,这些证据拿出来是显得那样的苍白无力。而男方就不一样了,他拿出很多很多证据,尤其是儿子的各种检查记录、疫苗接种记录以及他买给儿子使用的物品凭证。男方所提供的证据强有力的证明了他对儿子是悉心照料的。但是事实呢?男方是将儿子藏了起来,女方多次想来看儿子时面对的都是冰冷的铁门。站在中立的角度试问一句,男方将孩子隐藏起来根本不让女方看望,女方怎么照顾儿子?

看到这个案子的判决结果时我是非常惋惜的,我看到了女方作为一个母亲的无奈。或许已经懂事的孩子可以说出我想和妈妈一起生活;或许上了小学、初中、高中的孩子可以写下我想和爸爸一起生活;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拿到法庭上作为参考。但一个还在牙牙学语、蹒跚学步的孩子,他什么都表达不出,只能任由法官将他判给爸爸或者妈妈。

法官根据法律判案,法官不会走进当事人的生活去探查案件的事实,而是凭借原告与被告提交的证据以及双方陈述来认定事实。一份冰冷的判决书写下了孩子由爸爸或者妈妈一方抚养,另一方有探望的权利。他不管你是否真的疼爱孩子,也不管你是否真的会好好照顾孩子直至他长大成人,能在法庭上左右法官的只有法律与证据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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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孙旭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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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3301*********4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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